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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账户尾号相同误转万元,对方拒不偿还怎么办?

微信、支付宝、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

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普遍

但在带来便捷交易的同时

使用者也可能因疏忽而造成损失

如果意外转错账,对方不还怎么办?




近日,文成法院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,判决被告返还原告1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。

案情回顾

赵某打算使用手机银行,将自己名下一个银行账户内的10000元转至另一个银行账户。他曾给张某转过账,在转账记录中留存着张某的账户信息。好巧不巧,二人银行账户尾号恰好相同。高度近视的赵某就这样阴差阳错,误将款项汇入了张某的银行账户。


在意识到自己转错账后,赵某立即联系上了张某。可是,张某不仅不同意返还款项甚至还拒接赵某电话。无奈之下,赵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。根据法律规定,没有合法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。本案中,原告因失误将10000元转入被告账户,被告获得该笔款项没有合法依据,构成不当得利,应当返还。因此,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上判决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【第九百八十五条】 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(一)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;(二)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;(三)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。

【第九百八十七条】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。


法官说法


在日常生活中,使用微信、支付宝、手机银行等软件进行转账是常见的交易方式。每个人在银行转账时要谨慎待之,仔细核对转账对象的身份信息,并且明确资金的性质和用途,避免因操作失误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同时,不义之财不可取,切不可因贪小便宜而侵占他人合法财产。


素材来源:文成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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